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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说说法院判决的第二个问题——价格欺诈。 我们大家都知道,在2018年5月之前,开发商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口号,就是“6年委托,即买即赚42%”,“前三年返租,1、从销售总价中一次性扣减21%(7%/年回报X3年)作为三年返租回报;”。 也就是说,100万的商铺,6年委托,我们就能赚回42万,其中的21万直接抵房款,我们只要支付79万就可以了,剩下的21万,在6年的委托过程中,逐步返租给我们,前三年每年2%,即每年2万,后三年每年5%,即每年5万。
我们当年都很天真,都很相信开发商,相信喜盈门这块金字招牌,对开发商提供的合同,基本上置业顾问写好我们就签名了,丝毫没有注意其中存在什么问题。
今天,我们彻底揭开这其中的事实真相。
事实是:
1、我们支付了79万的现金,购房合同就写了79万,给我们开的发票也是79万,而不是100万。也就是说,我们所买的商铺的价格与合同金额是不一致的,这涉及什么呢?这涉及价格欺诈。
我们无论在哪里买房子,房子的价格与合同的金额都是一致的,唯独在喜盈门这里是不一样的。即便到现在,我们还有很多业主没搞清楚,我们到底花了多少钱买这套商铺,这套商铺的价格到底应该是多少钱。
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涉嫌偷税漏税。做财务的都知道,少开发票,明显涉及营业税5%,还有25%的企业所得税。
2、有些业主认为,少开发票,我们就可以少交契税。事实上,我们都被骗了,我们少交了2%的契税,我们却少得了21%的租金回报。
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的委托合同,你6年的租金回报,前三年的不是100万*2%,而是79万*2%,后三年的租金回报,不是100万*5%,而是79万*5%,算一下你被骗了多少钱。100万的房价,你就被骗21万*21%=4.41万。这就是价格欺诈对我们伤害。
开发商偷税漏税多少钱呢?如果没有什么特别情况,理论上是:21万*(5%+25%)=6.3万元。这一来一回,开发商理论上多赚了4.41万+6.3万=10.71万。
3、我们一共被骗了多少钱呢?我们ABC区的商铺小业主,一共支付了25.8亿元的购房款(详见开发商公布的财务报表),25.8亿/100万*4.41万=1.13778亿元。我们一共被开发商骗了约1.1亿元。开发商理论上多赚了多少钱呢?25.8亿/100万*10.71万=2.76318亿元。开发商仅仅因为这个价格欺诈操作,就多赚了约2.7亿多元。
我们到底被骗了多少钱?真正的答案超出你的想象。针对这个问题,法院又是如何处理的呢?同样超出你的预料。篇幅所限,只能先说这些,下期继续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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